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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讓同學看看房間嗎」? 這週一回內壢後,房東敲了敲門,這樣問我,我也才突然發現,不知不覺兩年快過去了,我很順利的不必延長租期,可以準時離開,現在開始就可以趁每個禮拜回台北的時候把東西一點一點的帶回去了。
「家?喔喔!你是說我住的地方?」 這是幾年以前一位華僑車友,在談到比賽集合地點時的一句回應,在那之前我一直直覺的認為「家==住的地方」; 不知道是因為他從小在美國長大,不熟中文,遣詞用字的習慣和一般華人不同,還是「家、住的地方」對他而言就是兩碼子事,總之他顯然不把中文的「家」和「住的地方」劃上等號,而我也在他這句話之後,開始區別家和住的地方。
交談上,這遣詞用字的細節只是訊息的交流,只要能溝通,「家」或「住的地方」其實也沒什麼分別,從社團同學或路人學生的耳語間,也可以發現一般人,至少元智大學的學生也認為「家==住的地方」,所以他們講的都是「回家」、「你家」、「我家」,至於真的要回家,則說「回台北」、「回台中」、「回嘉義」……; 我則是說「回房間」、「我房間」、「回台北」、「北方的故鄉」(囧)、「回家」;會這樣說除了自我要求遣詞用字精確的習慣外,另一個原因則是我真的很認真的思考: 「家」一定包含「住的地方」,那什麼樣的「住的地方」,才有條件稱作「家」?
是不是家,好像很理所當然,但卻又很難說的清楚, 不過不論如何,可以肯定的是,這兩年我所住的這間小套房, 壓根兒和「家」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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