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媽出了一場小車禍。
她越過雙黃線180度大迴轉搶停車位,撞上一台從巷子裡冒出來的三菱休旅車。
其實撞擊力道並不大,被撞的三菱休旅車只是輪圈蓋擦傷,保險桿略微脫落移位而已,相當輕微的損害。
但該位車主似乎並不這麼認為,他所表現出來的態度,套一句我媽的形容:『凶神惡煞』。
不過即使一副隨時可以動手的樣子,仔細聽,他講話倒還相當有條理,有邏輯,所要表達的意思清楚又明確,而且最重要的,不是獅子大開口敲竹槓,更不是一昧的謾罵和指責,他有他堅持的原則和道理,他在溝通,他在試著圓滿的解決問題。
好好的把他的話聽完之後,再明確表達我們會負起賠償責任,他也馬上就冷靜下來了,然後,確認接下來的維修和報價方式,在警察那邊簽字,結束。
事後,我媽接到他的電話,道歉的電話,為了剛剛激動的態度而道歉,也才知道,除了誤會以為我媽故意撞他(?…應該是不打算負責?)之外,原來他是第一次出車禍,而且最重要的,那台車才剛買。
閃閃發亮的新車就這樣捱了一擊……… 不抓狂也實在說不過去。
我媽剛開始受到他的態度影響,心情極不好,也是隨時準備吵架了,不過當我和我爸到現場時,她即使情緒有些激動,也還是一開始就很明確的對我們表示錯是在她;而該位車主雖然激動,也只是要確保他的權益不會受損。
事情不嚴重,再加上雙方所要的都只是解決問題,在這樣的基礎上,整個事情就得到了一個圓滿的結局。
在溝通時,那位車主的證件掉到地上,我幫他撿起來,他說謝謝,口氣還相當和善,即使他正在激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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